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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及随迁子女入学程序办法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961
    一、大洼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让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一)农村各初中、小学入学为本镇(街道)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城镇初中、小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苗分布按社区将幼儿园、两所小学的学生分配到各初中、小学,不得跨区招生。
    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程序
    (一)随迁子女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原学校《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身份证、户口簿的直接向学区对应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教育管部门审核之后予以接受。
    (二)随迁子女转入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有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转学联系表》、本人身份证、父母打工单位证明、居住地街道、(社区)居住证明,暂住证明(户籍没迁到),向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制定学校接受。
    (三)转学程序:
    开始→转出学校填表盖章→转出地教育局盖章→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地教育局盖章→转入校网上申请→转入地教育局审核→转入校网上审核→转出地教育局审核→办结。
信息来源:大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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