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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促进盘锦市学前教育发展》(第104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27 浏览次数:276

郑利娟、温飞委员:

您们好!您们提出的《关于促进盘锦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提案》很好。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您们在提案中提出的民办幼儿园“管理难度大”、“内部管理差”、“基础设施差”、“师资老化”等问题,的确影响着学前教育的发展,您们提出的问题既有针对性,更具有现实性。正如您们在提案中所提出的那样,多年前,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竞相出现,同时,也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以前我市学前教育管理力量比较薄弱,甚至普遍存在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这一尴尬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前教育的良性发展。目前,这一问题在我市获得了历史性的突破——2015年,我市建立了市县镇三级专职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在事业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市教育局专门成立了盘锦市学前教育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三区一县也设立了专门机构托幼办公室或幼教股;各乡镇设立了幼教专干。此外,市教师进修学院、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设立了学前研训部。通过学前教育管理体系的建立,形成了市县(区)镇三级管理网络,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增强了学前教育管理职能,这有利推动了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我局对您们的提案,特别是您们的4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正在努力解决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主要通过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评定星级园,认定普惠园为依托,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

2014年起,我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全市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全部实施定级管理,全面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通过幼儿园自评,市县(区)评估定级委员会检查评定,实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完善了幼儿园办园条件,推动幼儿园规模化建设,提升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到2016年全市评定星级幼儿园104所,均已挂牌认定。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盘政发〔201540号)要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逐步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奖补机制,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6年,市教育局起草《盘锦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奖补意见》,各级财政设立普惠幼儿园奖补资金专项经费,以购买服务、奖励补贴等多种方式建立普惠性民办园服务体系,推动民办幼儿园规范化发展。农村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认定标准,经过教育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认定就可以享受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玩教具、增设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培训教职工等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二、以培训、在线学习等形式为载体,加强民办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目前,我市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2975名,其中民办幼儿园教师2410人。我市从2012年起,针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尤其是乡镇农村幼儿园教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省、市、县(区)学前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完善骨干教师信息库,通过教学观摩、经验交流、论坛研讨等形式,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针对我市幼儿园园长实际情况,举办优秀专家型园长培训班,通过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园长培训,提高园长岗位合格率,骨干园长及专家型园长的比例。

在幼儿教师招聘方面,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是幼师学校毕业,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各幼儿园要给每一位教师建立专属档案,结合本幼儿园实际,制定相关教师队伍建设制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教师队伍。

三、努力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

20159月,我市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盘政发〔201540号)。《意见》提出“学前教育要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同时,作为大力支持民办园发展的主要举措之一,明确提出要在我市“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对达到标准的民办园,政府将给予一定补贴。

四、建立规范,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多次修改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印发<盘锦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盘教通〔201684号)。此文件重点提出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的相关意见。区县教育局出台了认定细则。2016年我市已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8所,在园幼儿9011人。

五、利用中央及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幼儿园

2014年,4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获得了奖励,资金投入达到323万元,惠及幼儿7204人;2015年,18所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园,奖励资金共计195万元,惠及幼儿1985人。2016年有5所民办幼儿园,支持资金27万元。

除上述几个方面工作之外,在评优、培训、幼儿园评估定级等工作中,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和待遇。

总之,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全体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学前教育的明天会更美好。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盘锦市教育局

                               2017620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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