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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招生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05 浏览次数:1425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定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15]1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遵循“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促进公平”的工作原则,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中小学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为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合理划定区片
    学区划片本着维护稳定,尊重历史学校划片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单校划片)。对于一些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区域,实行多所中小学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新旧片区变化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双选范围将逐年变成单选。兴隆台地区以外的学校,招生范围为本矿区范围内。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小学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初中招生在查验学生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基础上,接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就读。
    各中小学不得擅自跨范围、超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来选拔生源。
    (三)做好随迁子女及孤儿的就学工作
    依法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兴隆台地区内的孤儿,可根据其意愿选择学校就读。
    (四)安置好现役军人子女就学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盘教发[2013]97号)》文件精神,符合我市相关政策的军人子女,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优先或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措施
    1.认真做好总体规划。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在深入调研和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改革方案,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方案修改完善;在确保社会稳定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前提下,稳步实施。
    2.大力推进均衡发展。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初中。
    3.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4.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利用网络、家长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及时总结推广招生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实施方案由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27-7822498
    附:兴隆台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兴隆台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一、小学招生范围
    1、市实验小学
    (1)居住在石油大街以南、惠宾街以北、向海大道以西、泰山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居住在市府大街以南、惠宾街以北、泰山路以西、辽河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3)水游城小区的学龄儿童,可在市实验小学和兴隆台区第一小学中任选其一。水游城社区学龄儿童,可在实验小学和兴隆台区第一小学中任选其一。水游城社区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的子女,(以购房发票和房证时间为准,)则到兴隆台区第一小学就读 。
    (4)西水湾社区学龄儿童,可在实验小学、辽油兴隆四小中任选其一。西水湾社区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的子女,(以购房发票和房证时间为准,)则到辽油兴隆四小就读 。
    2、市鹤乡小学
    (1)居住在惠宾街以南、环城南路以北、向海大道以西、泰山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园丁新村一区、二区 和红盾小区学龄儿童,可在鹤乡小学、新世纪小学中任选其一。园丁新村一区、二区 和红盾小区凡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子女,(以购房发票和房证时间为准,)如果鹤乡小学学位已满,则分流到到新世纪小学就读 。
    3、兴隆台区第一小学
    (1)居住在兴油街以南、石油大街以北、向海大道以西、泰山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①其中,乐园小区的学龄儿童,可在兴隆台区第一小学和辽油兴隆台一小中任选其一;
    ②其中,水游城小区的学龄儿童,可在市实验小学和兴隆台区第一小学中任选其一。
    (2)兴隆台区荒地村等属兴隆台区第一小学的招生范围。
    4、兴隆台区第二小学
    (1)居住在兴隆台街以南、惠宾街以北、芳草路以西、青年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兴隆台区前胡村、胡家村等,属兴隆台区第二小学的招生范围。
    (3)蓝色康桥小区(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以前购房者的子女以购房发票或房证日期为准),可以选择幸福小学、兴隆台区第二小学、新规划的康桥学校上学。
    (4)蓝色康桥后建小区及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的子女如果幸福小学的学位已满,则分流到兴隆台区第二小学、新规划的康桥学校上学。
    5、兴隆台区第三小学
    (1)居住在湿地公园以南、公园街以北、向海大道以西,兴隆台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居住在公园街以南、兴油街以北、泰山路以西,兴隆台区域内的学龄儿童,可在兴隆台区第三小学和辽油兴隆台三小中任选其一;
    (3)居住在湿地公园以南、公园街以北、林丰路——高架铁路一线以西,向海大道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4)辽河油田兴隆一小划定的学区范围除外。
    6、兴隆台区新世纪小学
    (1)居住在惠宾街以南、环城南路以北、泰山路以西、中华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兴隆台区上房村属新世纪小学的招生范围。
    (3)园丁新村一区、二区 和红盾小区学龄儿童,可在鹤乡小学、新世纪小学中任选其一。园丁新村一区、二区 和红盾小区凡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子女,(以购房发票和房证时间为准,)如果鹤乡小学学位已满,则分流到新世纪小学就读 。
    7、辽油胜利小学
    (1)居住在兴油街以南、石油大街以北、青年路以西、迎宾路以东的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居住在石油大街以南、科研北街以北、林丰路以西、迎宾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3)振兴小区、文化小区属胜利小学的招生范围。
    8、辽油幸福小学
    (1)居住在石油大街以南、惠宾街以北、青年街以西、林丰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居住在科研北街以南、惠宾街以北、林丰路以西、人民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3)蓝色康桥小区(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以前购房者的子女以购房发票或房证日期为准),可以选择幸福小学、兴隆台区第二小学、新规划的康桥学校上学。
    (4)蓝色康桥后建小区及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的子女如果幸福小学的学位已满,则分流到兴隆台区第二小学、新规划的康桥学校上学。
    9、辽油迎宾小学
    (1)居住在石油大街以南、友谊街以北、林丰路以西,向海大道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胜利小学、幸福小学划定的学区范围除外)。
    10、辽油兴隆台一小
    (1)居住在公园街以南、兴油街以北、林丰路以西、泰山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居住在兴油街以南、兴隆台街以北、迎宾路以西、向海大道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胜利小学划定的学区范围除外);
    (3)水木清华小区的学龄儿童,属于辽油兴隆一小招生范围;
    (4)乐园小区的学龄儿童,可在兴隆台区第一小学和辽油兴隆台一小中任选其一,乐园社区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子女,(以购房发票和房证时间为准,)如果辽油兴隆一小学位已满,则分流到兴隆台区第一小学就学。
    11、辽油兴隆台三小
    (1)居住在兴油街以南、兴隆台街以北、泰山路以西,兴隆台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居住在兴油街以北、公园街以南、泰山路以西,兴隆台区域内的学龄儿童,可在兴隆台区第三小学、辽油兴隆台三小中任选其一;
    (3)现代城小区、润德苑、作业南区、景兴社区、团结社区属辽油兴隆三小招生范围。
    12、辽油兴隆台四小
    (1)居住在兴隆台街以南、市府大街以北、泰山路以西、中华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辽油兴隆三小划定的学区范围除外);
    (2)居住在市府大街以南、惠宾街以北、辽河路以西、中华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3)西水湾社区适龄学龄儿童,可在实验小学、辽油兴隆四小中任选其一。西水湾社区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的子女,(以购房发票和房证时间为准,)则到辽油兴隆四小就读 。
    13、辽油渤海一小
    居住在高架铁路以南、兴油街以北、青年路以西、林丰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14、辽油渤海二小
    居住在高架铁路以南、兴隆台街以北、石化路以西、青年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15、辽油渤海三小
    (1)居住在兴油街以南、兴隆台街以北、芳草路以西、石化路以东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居住在兴油街以南、石油大街以北、芳草路以东,兴隆台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16、辽油渤海四小
    (1)居住在油建二公司社区、石化路以东天俪家园社区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17、新规划的康桥学校
    (1)蓝色康桥社区。
    (2)蓝色康桥小区(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以前购房者的子女以购房发票或房证日期为准),可以选择幸福小学、兴隆台区第二小学、新规划的康桥学校上学。
    (3)蓝色康桥后建小区及2017年12月31日以后购房者的子女如果幸福小学的学位已满,则分流到兴隆台区第二小学、新规划的康桥学校上学。
    二、初中招生范围
    1、市第一完全中学
    (1)对口学校主体:①市实验小学②市鹤乡小学③迎宾小学(迎宾小学毕业生可在实验中学和市一完中任选其一);
    (2)居住在市实验小学、市鹤乡小学学区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一致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2、兴隆台区兴隆中学
    (1)对口学校主体:①兴隆台区第一小学、②兴隆台区新世纪小学、③兴隆台区第二小学(毕业生可在区兴隆中学或辽油实验分校任选其一)、④兴隆台区第三小学(毕业生可在区兴隆中学或辽油兴隆台一中任选其一)、⑤辽油兴隆台四小(毕业生可在区兴隆中学或辽油兴隆台二中任选其一);
    (2)居住在兴隆台区湿地公园以南、环城南路以北、向海大道以西,兴隆台区域内的学龄儿童(市第一完全中学、辽油兴隆台一中、辽油兴隆台二中已划定的区域除外)。
    3、辽油实验中学
    (1)对口学校主体:①辽油胜利小学②辽油幸福小学③辽油迎宾小学(毕业生可在实验中学和市一完中任选其一);
    (2)居住在辽油胜利小学、辽油迎宾小学、辽油幸福小学学区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一致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4、辽油实验中学分校
    (1)对口学校主体:①辽油渤海三小②辽油渤海四小③兴隆台区第二小学(毕业生可在区兴隆中学或辽油实验分校任选其一)。
    (2)实验分校作为区内唯一的一所公办寄宿制学校,对区域内因各种困难(如父母双方在外地工作、家里有其它困难不能照看孩子的等)需要寄宿的学生,可申请就读。
    5、辽油兴隆台一中
    (1)对口学校主体:①辽油兴隆台一小、②隆台区第三小学(毕业生可在区兴隆中学或辽油兴隆台一中任选其一);
    (2)居住在辽油兴隆台一小、辽油兴隆台二小、兴隆台区第三小学学区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一致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6、辽油兴隆台二中
    (1)对口学校主体:①辽油兴隆台三小、②辽油兴隆台四小(毕业生可在区兴隆中学或辽油兴隆台二中任选其一);
    (2)居住在辽油兴隆台三小、辽油兴隆台四小学区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一致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7、辽油渤海一中
    (1)对口学校主体:①辽油渤海一小、②辽油渤海二小;
    (2)居住在辽油渤海一小、辽油渤海二小学区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一致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8、新规划的康桥学校初中部
    (1)对口学校主体:实验中学东校区小学部;
    (2)居住在实验中学东校区学区范围内,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一致区域内的学龄儿童。
    学区划分由兴隆台区教育局(油教中心)招生办负责解释
兴隆台区教育局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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