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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鼓励青少年科技创新,全面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和科技创新素养提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教育平台,营造浓厚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氛围,培养一大批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素质人才,市教育局草拟了《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2月21日至2018年3月7日。

如有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pjszbzx@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盘锦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1日

 

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是以青少年为主体,以中小学校为主要阵地,以基础教育为依托,以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和科技创新素养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教育;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奠基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教育平台,营造浓厚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氛围,培养一大批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素质人才,推进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健全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1.健全组织领导。市、县(区)教育局要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科技创新工作方案,指导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科技创新活动为重要载体,以组织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大赛为突破口,打造学校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平台,构建科技创新工作网络,为广大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2.强化队伍建设。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是广大中小学生科学探究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科学意识的培养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和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做好科技教育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每个学校都要配备专兼职科技辅导员,要落实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应有待遇,为科技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要把科技教育辅导员工作计入课时,对获奖的科技创新教育成果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要鼓励和支持科技辅导员参加多形式、多途径的业务能力培训;支持辅导员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学术交流并解决相关费用;努力打造一批高素质的优秀科技辅导员队伍。

3.建立考核机制。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科技教育与基础教育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市教育局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县区和学校科技创新工作依据《盘锦市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评估细则》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考核结果要予以全市通报并纳入对县、区和学校的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二、发挥主渠道功能,拓展科技教育空间

1.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要切实注重培养学生科技创新精神,教师进修学院(校)教研员在指导学科教学(研)工作中要将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意识贯穿始终。各中小学校要结合《科学》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强化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和自制教具、自制学具工作,提高中小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引导学生动脑与动手能力相结合,努力做好学科教学渗透,完善教育教学全方位功能,使科技创新教育在课堂教学领域得到有效推进。

教师通过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将科技发展的新知识、新信息及时传播给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通过直观形象的演示来启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利用电教设备和各种教学媒体来增加科教氛围,潜移默化的对学生进行科技引导教育,用提升兴趣来实现学习知识掌握原理的教学目标。

2.大力拓展科技教育空间。以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为载体,大力拓展科技教育空间,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科技节”“科技活动月”“科技活动周”“争当小小科学家”等科技创新和科学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的热情。中小学素质教育中心每批学员至少要上一节科技创新课,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办学机构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培训和辅导。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中体验到科技创新的独特魅力。

3.建立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少年学生踊跃参加各项科技创新和科技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参与过程及获奖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各校也要将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及参加科技竞赛活动情况纳入对班主任工作的绩效考核之中。

三、办好教育科技节,提高科技教育质量

1.提高科技作品质量。市级教育科技节集中分类展示全市科技创新教育成果,力求高水平、高质量、高科技含量。确立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课题,设立科技专利作品特别奖项,邀请相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评奖,具备与企业合作转化的获奖作品召开科技创新作品发布会。

2.科技作品分类展示。

(1)作品分类:科技创新类、手工制作类、乡土工艺类;

(2)学校分类: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职业院校)。

(3)作品要求:参展作品必须是经过县区教育科技节评选获奖的作品。

3.建立科技作品展室。各学校要建立科技节获奖作品展室,将每年教育科技节获奖作品保管在展室内,标注作品获奖信息,每年举办科技活动期间要组织学生参观。

4.设立指导教师奖项。教育科技节获奖的学生作品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老师在评职、评优、晋级中按照相关规定享有同级奖项的加分权力。

四、加大科普力度,扩大对外宣传

1.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学校要将科普知识和科技创新教育纳入校本课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实施科普知识教育与创新能力培养,每年都要精心组织学生走向社区、街道进行科普知识宣传,开展系列科普活动,让学生从小养成学科学、爱科学、宣传科学的优良品质。

做好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科普宣传工作,学校要设立科普知识宣传板,家长学校要将科普知识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创设一个浓厚的科普知识学习与宣传氛围。

2.精心组织科技竞赛。要以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为突破口,努力打造强有力的科技创新对外宣传品牌,创造条件推出各类优秀竞赛选手参加国家和省级大赛,让盘锦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在省和国家乃至世界级别的媒体宣传平台上,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作出新贡献。

五、做好制度建设与经费保障

1.建立奖励机制。市教育局将逐步完善科技创新奖励制度,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奖励基金,用以奖励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教师,调动全社会力量支持并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采取政府保障、企业赞助等多种形势最大化创设科技创新奖励机制,对科技创新成果能够转化的予以重奖。

2.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区、学校要优先考虑科技创新教育所需经费,确保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科技教育学习资料订阅、科技教育体验室的基本装备、科技创新和科技发明参赛作品的制作、科技辅导员和学生参加各级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培训等必要的经费开支。积极争取政府财政经费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对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成绩突出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经费和教学仪器配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3.加强基地建设。各学校要努力建好科学实践活动和科技创新教育阵地,要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实验室”,配备必要的设备、材料和制作工具,为科技辅导员和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科技制作创造条件。学校的实验室要对学生开放。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科技部门对接,帮助学校争取高校、科研机构、博物馆、高新技术特色示范基地等场所免费对学生开放,让学生有更多机会走进实践、开阔视野,增强对科学实践与创新的浓厚兴趣。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终要靠青少年来接力。青少年时期,是人的一生之中求知欲最旺、可塑性最强的黄金时期,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教育,撒播科学的种子,对于从小培养科学精神,树立科学理念,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附件:1.盘锦市教育局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盘锦市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评估细则

 

盘锦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附件1

 

盘锦市教育局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宋全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梁春艳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孙冬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樊红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宋庆乔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宋士峰        市教育局装备管理中心主任

陈国忠        市教育局统推办主任

王国君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科长

葛   壮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长

魏长波        市教育局高职成科长

李   硕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张德志        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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