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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民办学校准入及招生政策的建议》(第8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4 浏览次数:323

杜海波代表:

您好!

您的建议很好,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问题也是盘锦市教育局非常关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三个建议向您答如下:

一、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问题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招生权,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和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的方案、标准和方式,开展招生活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允许民办学校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没有限制招生区域或范围。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目前只能在盘锦市域内招生。

按照(辽教办发〔2018〕4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7110人,盘锦华发国际学校招生计划为180人,盘锦光正实验学校、盘锦德馨学校、盘锦市育才学校招生计划各为90人。各普通高中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2018年盘锦市初中毕业生为11824人,所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只能限于在盘锦市域内。

二、给予民办学校办学环境支持

您在建议中已经提到大洼区为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制定了《大洼区扶持民办教育实施办法》《大洼区扶持盘锦市育才学校办学工作方案》《大洼区扶持德馨学校办学工作方案》,已经体现出当地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市教育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尤其在教师培训、学校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待遇。

三、市高中招生指标分配问题

按照《教育法》规定,各普通高中实行属地管理即大洼区高中隶属于大洼区政府管理,招生对象主要是面向大洼区域内百姓子女;盘山县高中隶属于盘山县政府管理,招生主要是面向盘山县域内招生;盘锦市高中隶属于盘锦市政府管理,面向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的百姓子女招生。近几年来,市政府为了“让农民子女享受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将市高中的招生指标按照一定比例(10%)分配给盘山县、大洼区的初中,使得这部分学生已经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了。另外我市八所公办普通高中其中盘锦市高中、辽河油田第一高中、辽河油田第二高中、盘山高中是省级示范高中,大洼区高中是省重点高中和美术特色高中实验学校;盘锦市高中、油田三高中、盘山高中都是特色高中实验学校(全省只有50所)。可以说我市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上述答复您是否满意,敬请批评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民办学校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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