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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盘锦市孤独症儿童教育融合体系的建议》(第38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30 浏览次数:372

李昂代表:

您好!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孤独症儿童教育融合体系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领导非常重视,市局立即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现就教育方面答复如下:

特殊教育是推进我国教育公平、满足残疾儿童教育需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我市为进一步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制定了《盘锦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盘锦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等文件,就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体系的建立完善,需要民政、教育、卫生、财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合来推动完善此项工作。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与我局研究结果,下一步通过以下工作来推进完善此项工作。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教育部门会同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在《盘锦市残疾人联合会 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未入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及其他教育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调查结果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对患有孤独症儿童的具体情况、需求进行调查。二是加快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为实施融合教育提供保障。在原有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投入88万元,在盘山县实验学校、辽河油田兴隆台第一初级中学、双台子区实验中学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同时学校安排师德素质较高,具备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随班就读学生的班主任,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三是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特殊教育编制。已协调市编办等部门扩充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2019年计划招聘5位特殊教育教师,充实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保障特教教师待遇,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津贴标准提高到本人基本工资的30%,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室专任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表彰奖励教师向特殊教育适当倾斜。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加强对特教学校校长、教师和随班就读骨干教师的培训,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四是探索建设试点“孤独症”班。尝试选定专门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试点“孤独症”班,接收自闭症孩子,并设立自闭症特教教师等。

最后,感谢您对盘锦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5月30日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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