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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我市中小学课后托管问题的建议》(第7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15 浏览次数:361

单铸钢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中小学课后托管问题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我市课后服务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同时,为破解课后“三点半”难题以及“课内减负,课外增负”的现象,充分利用学校场地和管理等优势发挥教育服务能力,我市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1月17日下发了《盘锦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盘教发〔2019〕2号)文件,之后根据2019年2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盘锦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调整意见》(盘教通〔2019〕9号),明确收费标准、财政补贴相关事项的调整意见。从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按照公益普惠、家校协商、立足服务、自愿参加等原则,采取每月每生不高于200元的方式收取课后服务费。各县区、各学校按照“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原则,制定了县区域内本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截止2019年4月30日,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在校生93376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为76857人,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比为82.3% ,教师总数为8807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为6915人。参与课后服务教师比为78.5%。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数名列全省前列,课后服务工作受到家长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课后服务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应有之意,为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下一步重点围绕四个方面继续完善课后服务。一是加强统筹。统筹好校内校外资源,整合校内师资队伍,统筹安排课后服务不同内容、场地、时间,切实提高组织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二是提高质量。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努力满足学生、家长的个性化需求;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积极探索课后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运行机制。三是加强保障。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不断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课后服务顺利实施。四是强化督导。教育行政部门把课后服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开展指导检查,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严格规范管理。严禁学校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违规收费。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盘锦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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