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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中小学开学时间的通知

盘锦市将严格执行《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提出的“4月中旬起,高三年级实行省域内同步返校,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通知;初三年级实行同一市域同步返校,具体时间由市级教育部门通知;中小学其他年级及中等职业学校适时返校,具体时间由市级教育部门通知,分批错时开学;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安排确定开学时间;各类幼儿园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开始复学;校外培训机构等待省防疫指挥部通知。”的有关要求,并按照《关于印发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29号)、《关于印发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等4个方案的通知》(辽新疫防指〔2020〕31号)等文件要求,提前14天将开学时间通知广大市民朋友。

请广大教职员工、家长和学生继续执行每日居家测量体温要求,请境外、省外返盘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按照防疫有关要求,进行隔离、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请广大师生继续做好网络教学和学习。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策”、“精准施策”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学工作方案,要做好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工作。

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通过“盘锦微教育”等权威媒体平台获取全市中小学开学时间,以免被不实信息误导。

盘锦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panjin.gov.cn

盘锦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盘锦微教育(panjinedu)


盘锦微教育(微信号:panjin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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