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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建议》(第056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571

李英红代表:

您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段时期以来,中小学生课外补课收费的现象一直是全社会比较关注和反映较大的问题,它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成为中小学生厌学的重要因素,同时也给家长增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这种现象目前在我们国家普遍存在,我市也毫不例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课堂质量,减轻学生压力,把课余时间更多还给学生,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近几年来,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实施素质教育有关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我市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课程改革为契机,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治理违规补课收费的有效途径,切实将违规补课收费这一不良的社会现象给社会和学生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市教育局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全市教育系统重点工作之中,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推进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学生对教师的评议纳入教师评价体系,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教师有失范行为,师德考核将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实行“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下发《盘锦市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推动全市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联合市人社局共同下发《盘锦市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在定性、处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针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查处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政府出台《盘锦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严重违规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加大了违规补课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个人教育引导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辅导讲座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组织市直学校的校长、园长、书记同机关干部参观盘锦市警示教育基地和第一党支部,通过参观学习等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领导干部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大家的理想信念,进一步牢记为人民服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的人员范围。三是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师节大会并表彰10 名“盘锦市优秀校长(园长)”、10 名“盘锦市优秀班主任”和10 “盘锦市师德师风标兵”。

三、加强学校管理教育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学校落实责任制,实行中层以上干部“承包制”,具体承包到人,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特别针对主科(语、数、外、理、化)教师,重点承包、加强走访、加强督查。市教育局要求参与此项工作的领导干部提高认识、强化监督,对所管理的教师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规违纪人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承包人的责任、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要求各学校校长、书记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便于及时沟通。

四、加强社会共治,形成社会氛围

目前我们已开通了包括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网络举报平台等多种举报方式,并对社会予以公布,另外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教师、社会人士分别选聘400名师德师风监督员,统一配发职责卡片,通过监督员的监督和暗访,扩大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线索来源渠道。为全市所有学校制作师德师风公示牌,将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向全体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形式向全市家长公布《关于拒绝有偿补课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号召全市广大家长要紧密联合起来,坚决抵制有偿补课,拒绝参与补课,拒绝缴纳补课费。

五、加大违纪查处力度

市直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查处师德师风领导小组。2018年累计查处17起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其中,3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2019全年累计查处8 起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并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制度。市教育局始终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复、有果必究的工作做法,对接到投诉的违规补课行为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检查、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回复、对查实的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发布查处通报。二是加大常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寒暑假期间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并组织人员在周末对学校周边、居民小区、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三是强化检查队伍。在教育局现有纪检监察队伍的情况下,我们进一步强化了检查队伍,对此,协调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公安部门等其他行政单位进行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执法效果。

六、加大失范行为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及时对师德失范行为向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迅速组织将本通报以会议形式传达到每位教师,并引以为戒,防微杜渐。通过“盘锦教育党建”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表题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零容忍——盘锦市教育系统严肃查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文章,通报近期查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情况,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了大量转发,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在市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盘锦日报等主流媒体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七、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全市摸排校外培训机构数518家,其中无问题的机构数有369家,并且建立黑白名单,公开发布。发现问题培训机构数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情况137家,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情况12家。通过督促和引导,完成整改2家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改49家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整改12家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整改5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情况。对不符合开设民办教育机构的非法民办教学行为,吊销3家培训机构,注销29家培训机构,对其余不符合要求的49家校外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坚决予以取缔。根据盘锦市民办学校设置新规定,已符合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正在补办相关证照。同时,完成摸排学校数104家,对于其中2家中小学校存在不遵守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的情况进行整改。

八、推进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一是全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推行有效作业。在全市开始推广市魏书生中学“分组教学”和“有效作业”模式,通过“分组教学”“有效作业”的实施,坚决杜绝把作业交托到家长手中现象的发生,严禁家长替学生记作业、家长替老师改作业现象的发生,减轻家长负担。二是严格规范教辅用书使用。2017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强中小学教辅用书使用管理的规定,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一科一辅”的原则,规范教辅用书选用程序,严肃教辅用书选用纪律,做好教辅用书选用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滥订教辅材料问题,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2018年,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教育局作出在全市中小学停止征订教辅材料的决定。全市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允许征订教辅资料,所有学生作业由教师参照魏书生中学“有效作业”模式,从习题集中根据学生学习能力,选取部分精选试题布置给学生,从而再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九、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持续开展盘锦市家长学校全覆盖工程启,完成全市幼儿园小班、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四个起始年级4万余名学生家长的培训工作。建立以专家引领为导向的本土化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聘请教育家魏书生担任顾问。通过家长学校,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充分发挥家长在课堂以外时间的教育作用,形成家校共同发力的教育模式。

当然,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局限、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以及一些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影响,要转变传统应试教育观念,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从根本上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彻底杜绝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补课,任务依然艰巨复杂。特别是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学生的学习压力仍然突出,城市学校学生比农村学校学生压力更大。对此,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宝贵提案,落实好相关规定,增添新的措施,不断提升教育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市教育局联系,联系人:于航潇,联系电话2662086。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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