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盘锦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一、盘锦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盘锦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南门) 致远楼 608。

二、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见附件),经测温后,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现场确认地点。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人事科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公布“辉煌七十载 筑梦新时代”盘锦市第十四届校园书信文化大赛活动评比结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