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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提醒 | 教育部:鼓励广大师生中秋国庆就地过节!

针对即将到来的中秋和国庆假期,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和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认真做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和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压实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开学后师生健康监测。严控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加强校园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在“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前提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持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统筹支持,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响应快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平急一体化突发疫情现场应急指挥机制。要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和医疗机构协同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增强及时启动预案、果断处置突发疫情能力。

针对教育部的通知,盘锦市教育局也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希望全市师生员工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养成良好自我防护习惯。

在此,我们提醒全市师生员工:

一、合理规划假期。“两节”期间,全市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非必要不出省,假期旅行建议就地游玩或省内出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确需出省的,必须向所在学校报备并经批准。

二、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旅行时,请提前准备消毒用品,并遵循“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等防控措施。请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安全社交距离,公筷公勺、分餐进食等良好健康生活习惯;坚持不聚集、不聚会,尤其是不允许大规模聚集。请自觉遵守并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举措。

三、做好多病共防。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时节,广大师生员工应积极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预防呼吸道疾病的疫苗,并在出行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切实降低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与新冠肺炎交叉叠加的风险。

四、做好行程记录。外出旅行时,请及时记录相关出行信息,包括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车牌号)、时间和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需要时及时提供相关协查信息。

五、做好健康监测。外出旅行及返程后,请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六、履行防控责任。外出旅行时,如所到地区出现疫情,请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当地防控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非必要请勿外出走动。

信息来源:法规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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