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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初中毕业升学录取工作的公告(二)

普通类二批已录取完毕,现将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1.集团市高中校区(指标到校)录取分数线:616.2500分;

2.集团市高中校区(新兴持居住证在盘就读)录取分数线:622.7500分;

3.集团市高中校区(育才持居住证在盘就读)录取分数线:621.3750分(并列3人,录取2人,其中语文最低分119.5分);

4.集团市高中校区(光正持居住证在盘就读)录取分数线:602.6250分;

5.集团辽油一高校区(域内统招)录取分数线:621.8750分(并列2人,录取1人,该生语文分126.75分);

6.集团辽油一高校区(指标到校)录取分数线:584.0000分;

7.集团辽油一高(一完、兴隆、林丰、鼎翔、曙光)录取分数线:605.5000分;

8.盘山县高级中学(域内指标到校)录取分数线410.625分。根据《盘山县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实施方案》,盘山县高级中学因域内招生计划未完成,实行录取控制线下降10分,在县域范围内依据志愿由高分至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9.盘锦华发国际学校(盘山县指标)严格按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指标进行录取。如各初中学校到校指标未完成,到校指标予以回收,依据考生志愿,在剩余未被盘锦华发国际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县域内学籍考生中依据志愿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说明: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盘锦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八年级生物与地理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盘招考委〔2023〕11号)文件,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志愿一样且超出计划的情况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信息来源: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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