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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初中毕业升学录取工作的公告(三)

普通类三批已录取完毕,现将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1.集团辽东湾校区(全市)录取分数线:520.6250分;

2.集团辽东湾校区(市直、双台子区) 录取分数线:503.75分;

3.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全市)录取分数线:454.8750分;

4.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市直、双台子区)录取分数线:438.250分;

5.集团辽油三高校区(域内)录取分数线:522.6250分;

6.集团辽油三高校区(域外)录取分数线:493.1250分;

7.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域内)录取分数线:465.1250分;

8.辽河油田第二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468.7500分;

9.大洼区高级中学(域内)录取分数线:481.0000分;

10.大洼区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595.3750分;

11.盘山县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546.8750分;

12.盘锦市育才学校录取分数线:542.0000分;

13.盘锦华发学校(全市)录取分数线:565.5000分;

14.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录取分数线:416.8750分;

15.盘锦德馨学校录取分数线:424.8750分。

说明: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盘锦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八年级生物与地理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盘招考委〔2023〕11号)文件,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志愿一样且超出计划的情况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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