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辽宁省教育厅在盘锦市召开“辽宁省校车应急演练现场观摩活动”
- 发布日期:20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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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辽宁省教育厅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第二小学召开“辽宁省校车应急演练现场观摩活动”。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太水,辽宁省教育厅安全处处长龚建斌、省教育厅安全处相关领导,全省各市教育局安全处、校车办负责人,市相关部门分管局长等60余人出席活动。
出席此次活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一同观摩了我市的校车突发事故应急演练。观摩过程中,着重突出了我市校车随车照管的六个程序,即列队点名、交接签字、组织登车、安全带查验、安全提示、校车巡查;应急疏散的六个步骤,即应急预警、应急处置、应急疏散、列队清查、应急救援、转运准备;校车处置的四个环节,即报警救援、安全转运、设置警戒、善后处理。观摩活动后参会人员在兴隆台区教育局、兴隆台区第二小学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参观了学校操场安全专栏、中厅及楼层安全提示语、一楼走廊安全文化长廊、楼梯缓步台与楼层走廊衔接处醒目位置悬挂标准的“安全疏散示意图”等组成的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同时,就我市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学校明厨亮灶工程、食堂饮食安全文化等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所做出的成绩。
整体观摩活动后,省教育厅安全处处长龚建斌主持召开了辽宁省近期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姜淑波就我市教育安全工作“十二五”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进行了简要汇报,并就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与全省各市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龚建斌处长就近期辽宁省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
近年来,我市校园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稳步发展、逐年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校园综治等工作的改革措施和突出成绩得到了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连续多年实现校园安全责任“零事故”的目标,并在省政府考核市政府校园综治工作中连续五年排名第一。通过承办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宣扬了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校园安全教育、校园综治等工作的宝贵经验,对确保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市校园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稳步发展、逐年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校园综治等工作的改革措施和突出成绩得到了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连续多年实现校园安全责任“零事故”的目标,并在省政府考核市政府校园综治工作中连续五年排名第一。通过承办此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宣扬了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校园安全教育、校园综治等工作的宝贵经验,对确保我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