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中小学名优教师遴选认定的公示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小学名优教师遴选认定的通知》精神,经基层学校和县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成立专项评审委员会,对各相关单位申报的中小学名优教师参评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和综合量化考评。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确定王丽敏等45人为我市2016年辽宁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推荐人选,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名单见附件)。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11月2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7-2662086
    通信地址:盘锦市教育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办公中心B座5号楼
    邮政编码:124010


    附件:盘锦市2016年辽宁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推荐人选


盘锦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27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2016年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的补充说明
下一篇: 关于《盘锦市2016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公告》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