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育局与锦州市教育局签署教育合作协议
- 发布日期: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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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下午,盘锦市教育局与锦州市教育局共同签署了教育合作协议。此次合作协议的成功签署,是在两市政府合作协议的总体框架内,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以期建立“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共同谋划两市在职业教育领域的人才合作培养大计。
双方在“对接企业人才需求,实现专业互补”“深化招生体制改革,实现生源互享”“推进“双元培育”试点,实现技能人才互育”“畅通升学互补,实现中高职“3+2”培养互通”“加强教师交流合作,实现师资互助”五个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北方工业学校分别与锦州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现代服务学校、锦州市卫生学校、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等院校签订教育交流合作协议。
职业教育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面对共同的挑战与机遇,双方将在已开展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创新合作的体制机制,拓宽合作领域,不断推动合作项目开花结果,落地生根,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助力两市的特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盘锦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宋全明,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国忠,副局长刘鹏飞、吴献新、孙冬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处级督学梁春艳、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周铭、北方工业学校校长马继权、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书记孙卫国等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在“对接企业人才需求,实现专业互补”“深化招生体制改革,实现生源互享”“推进“双元培育”试点,实现技能人才互育”“畅通升学互补,实现中高职“3+2”培养互通”“加强教师交流合作,实现师资互助”五个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北方工业学校分别与锦州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现代服务学校、锦州市卫生学校、锦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等院校签订教育交流合作协议。
职业教育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面对共同的挑战与机遇,双方将在已开展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创新合作的体制机制,拓宽合作领域,不断推动合作项目开花结果,落地生根,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助力两市的特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盘锦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宋全明,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国忠,副局长刘鹏飞、吴献新、孙冬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处级督学梁春艳、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周铭、北方工业学校校长马继权、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书记孙卫国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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