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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增10个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2月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五年以来的进展情况,同时发布了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
  我省在新闻发布会作典型发言,介绍沈阳市和平区在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经验和成效。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14个,其中第一批认定4个,分别为:沈阳市沈河区、大连市金州区、铁岭市铁岭县、辽阳市辽阳县;第二批认定10个,分别为:沈阳市和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大连市西岗区,锦州市凌河区。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从2013年创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五年来,该项制度在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方面,尤其是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学校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成为我国教育督导创新、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
  我省积极推进全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省现有责任督学1291名,建立中小学校督学责任区678个,实现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其中,部分县(市、区)挂牌督导工作已延展到幼儿园和民办学校。目前,我省正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积极推进,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县(市、区)已达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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