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首次秘书长会议在锦州医科大学召开
- 发布日期: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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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辽宁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首次秘书长会议在锦州医科大学召开。
会议审议了《辽宁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修订稿),提出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单位,并由秘书处所在单位设置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教指委工作,配备一定比例的经费,便于教指委工作的深入开展。医学类教指委将努力协调并开展辽宁省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活动,推进各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机构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省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共同发展。
会议重点讨论了医学类非临床医学类(护理、公卫和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性方案制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提出相关培养方案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对教指委2018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明确了责任分工,以保证教指委圆满完成2018年工作,促进我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提升医学类专业化人才培养水平,并在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发出辽宁声音,体现辽宁特色和风采。
会议由教指委秘书长、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富伟能教授主持,来自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的领导、专家、工作人员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辽宁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修订稿),提出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单位,并由秘书处所在单位设置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教指委工作,配备一定比例的经费,便于教指委工作的深入开展。医学类教指委将努力协调并开展辽宁省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活动,推进各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机构间的交流与协作,促进省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共同发展。
会议重点讨论了医学类非临床医学类(护理、公卫和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性方案制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提出相关培养方案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对教指委2018年下半年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明确了责任分工,以保证教指委圆满完成2018年工作,促进我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全面提升医学类专业化人才培养水平,并在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发出辽宁声音,体现辽宁特色和风采。
会议由教指委秘书长、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富伟能教授主持,来自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的领导、专家、工作人员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2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