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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系统正着力健全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工作机制和普法责任清单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健全我省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和工作机制,落实普法责任,省教育厅近日已印发通知,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做好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工作。
    通知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高等学校,是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主体,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要广泛宣传、组织学习、准确把握“实施意见”总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把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本地、本校普法工作创造条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对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保证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目前,省教育厅正在建立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工作机制并进行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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