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在沈阳举行
- 发布日期: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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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在沈阳举办。省管高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委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从事信访、纪律审查等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共计134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班由省纪委组织部主办,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承办。
此次培训是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之际,在省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背景下举办的,对于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省纪委领导对培训班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审定了培训计划。省纪委组织部从培训班的内容设置、培训形式、师资力量都进行了精心设计和安排。本着急用先学、补齐短板的原则,由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省纪委监委的领导和同志为学员授课。培训的主要目的是结合省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工作机制制度、履行审查调查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知识开展培训,旨在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提高线索分析处置、谈话突破、调查取证等实战能力。
培训紧密联系当前工作实际,将上级最新会议精神、工作要求与当前亟待解决的高校纪检干部“本领恐慌”等突出问题相结合,呈现出主题突出,重点明确;组织严密,态度严谨;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等鲜明特点。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广大学员认真参训,积极研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培训班的各项要求。培训结束时,学员对此次培训给予一致好评,表示希望以后能够经常参加这样内容丰富、课程充实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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