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学位证不得与签约挂钩
- 发布日期: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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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柯进)今后,如果有高校将就业证明材料作为毕业生论文答辩或证书发放条件、损害毕业生权益的,将属于违规行为。针对有媒体发现,毕业生就业签约高峰期个别高校要求所有毕业生必须签署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的行为,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高校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
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834万人,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与高校签订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高校院系要签订就业统计工作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高校要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邮箱;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要认真核查,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校分管领导、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在省级范围内予以通报,违反规定的就业工作人员不得再从事就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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