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向社会征求《盘锦市教育现代化2035》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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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辽宁省教育大会精神,我市起草了《盘锦市教育现代化2035(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8月27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市教育局。
意见反馈邮箱:pjjyjbgs@163.com
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9日
盘锦市教育现代化2035(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通知》(中发〔2018〕45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教育现代化2035〉的通知》(辽委发〔2019〕6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教育现代化,服务支撑2035年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结合盘锦实际,制定本文件。
一、战略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县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扣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推动教育现代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望,切实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构成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为建设现代教育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公平程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实施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稳步增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清醒认识到,盘锦市教育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还不完全适应盘锦新时代振兴的新要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新期盼。突出表现在: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尚未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县区间、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明显;教师队伍学科、年龄、性别结构失衡,教师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教育现代化需求,教师待遇保障还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学生学业负担重,师德师风建设还需持之以恒;现代化治理体系尚不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片面追求分数和升学率等现象仍然存在;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还有待加强,党务专职干部配备还不到位;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仍是短板,有效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体系制度尚不健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盘锦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亟待提升。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面向未来,必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挑战,凸显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必须把握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机遇,促进教育理念、功能、模式、形态、机制的深度变革,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必须把握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要求,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必须把握盘锦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特点,抓住机遇,提前谋划、超前部署,加快发展进程,不断夯实基础、促进公平、创新模式、提高质量,以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和支撑盘锦新时代振兴,以教育现代化服务和支撑盘锦现代化。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解放思想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注重内涵发展,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望,为新时代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为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上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将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工程,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为盘锦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向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支柱性的改革任务持续发力,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充分激发盘锦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
——坚持服务振兴。紧密结合新时代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优化教育供给结构、提高教育供给质量、增强教育供给活力,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创新动力,提升教育支撑力和贡献力。
(三)战略目标
到2035年,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体系更加协调,教育资源更加优质,服务振兴更加有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教育整体水平居于全省前列。
——实现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基本实现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为0-3岁幼儿提供更加充裕、优质、普惠、安全的托幼服务。
——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教育一体化发展水平更高,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实现高中教育优质特色,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求,学生自主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实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建成一批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特色专业,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大幅增强。
——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为盘锦新时代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三、战略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发展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多层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培训体系。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推动党员干部和教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和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握精髓,抓住根本,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坚持学用结合,将学习贯彻工作与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学校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分析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新期待,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特征,不断深化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本领。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2.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推动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团课党课。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和实践活动,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感认同,从小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规范,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办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面向本、专科生开设“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公共选修课。优化课程设置,强化课程育人功能,让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教育和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不断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指导,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整、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化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细化学校德育工作,编撰《盘锦市中小学生品行培养手册》。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鼓励学校邀请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定期到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积极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活动。加强品德修养,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奋斗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高远志向,历练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精神。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着力构建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努力提高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开展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建设,配优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的有机结合,健全系统化育人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
加强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标准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开展思政课名师、优课评选活动,用三年时间实现校校有思政课名师。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骨干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对思政课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轮训。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3.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完善学校体育发展体制机制,强化体教结合,实施好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推动校园足球普及与提高。加强和改进美育,加快形成课内课外一体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美育机制,提高学生审美水平与人文素养。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加强劳动教育,落实相关课程,组织好校内校外劳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品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树立依靠辛勤劳动创造美好未来的观念,为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利用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实践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学工、学农等职业体验活动。出台《中职学生养成教育工作方案》,在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工匠精神上下功夫,引导职业院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坚持长期组织召开培养良好习惯现场会。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成为具有中国情怀和全球视野的人才。进一步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将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造就更好适应和引领创新发展的各类人才。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宪法教育,使遵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广电局、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三)推进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健全学前教育发展机制。落实市级统筹,区县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办园体制和投入机制。落实辽宁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学前教育办学体系。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和办园结构,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的办园体系,基本实现每个街道都有一所优质公办园,每个社区都有一所优质普惠园。大力发展公办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严格按照标准规划、配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建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县区政府要通过补建、改建或者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在建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县区政府要制定补救措施。已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推进新建小学配建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推进新建小学基本实现“一校带一园”。鼓励支持街道、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到203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落实并完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实行普惠性民办园公示公开制度。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学前教育全覆盖。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服务。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落实幼儿园准入制度,执行保育、教育人员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健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分级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实践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抓好保教常规,实施科学保教,稳步提升质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防止、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健全并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规范,指导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鼓励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强化优质师资流动、课程资源共享、管理经验辐射、场地资源共用,不断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水平和品质的差距。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寄宿床位。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市教育发展规划中,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科学划定学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乡村弱、城镇挤”和控辍保学等突出问题,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让“家门口的好学校”持续增加,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000人,班额不超过40人。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障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持续巩固提高。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开齐开全开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鼓励并支持学校开发实施校本特色课程。严格落实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作业量。加强学校课程建设,提高校长课程领导力,基本形成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学校课程体系。落实校长每周进课堂听课、评课制度,将听评课制度作为校长了解与改进学校教学、提升自身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建构新型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加强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生涯规划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立足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设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文、科技、艺术、体育、劳动等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培育一批主题鲜明、管理规范、活动常态、富于特色、影响广泛的社团活动项目,开展丰富多彩、学生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建立并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办好特殊教育。推进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99%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70%,学前三年基本教育康复服务覆盖到3-6岁残疾儿童。各级各类普通学校创设融合教育环境,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与相关专业服务。深化医教结合,构建跨部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完善残疾儿童专业服务制度,提高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建立完善由区县政府负责,教育、民政、残联协同落实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3.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探索实施优质高中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高中学校在课程体系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实施特色学校建设工程,推动特色高中学校构建系统的优势特色学科课程体系和较为成熟的特长培养模式。建立完善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生均拨款制度、学费动态调整机制和学校发展机制,到2035年,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充分改善,师资队伍适应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生涯指导等教育教学需要,高中阶段学校优质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形成品牌学校引领、办学特色鲜明、课程丰富多样的优质发展新局面,全面满足学生接受优质教育需求。促进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逐步向职业院校分流,对具备转岗能力的中青年教师开展专业课程技能培训。制定全市高中教师资源统筹办法,高中教师可在市域内流动。提高师资队伍素养,开展高考改革专题研究与全员培训,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生涯规划教育等改革。加大对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投入,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指导学校落实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课程标准,实施好新课程、使用好新教材。推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融通发展,在普通高中引入职业教育课程,建立灵活多样充满活力的课程支撑体系,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4.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完善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格局由政府举办为主向企业办学为主转变,形成以企业为重要办学主体的现代化办学格局,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以盘锦市重点建设的石化及精细化工、能源装备制造、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等8条产业链为纽带,由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及相关职业院校牵头组建盘锦市产教融合发展联盟。推动联盟内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师生培养、课程开发、技术研发等方面整体提升,依托联盟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做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形成若干专业化特色显著、产业链条完整、市场规模庞大的优势产业群。同步推进华锦阿美石化项目等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所需的人才建设,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
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加快推进课程改革,确保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建立健全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参与的专业设置评议制度。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形成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本衔接的职业教育集团。改革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大文化课程比重,加强县(市、区)职教中心建设,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支撑乡村振兴。
推进职业教育分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盘锦市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企业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共建二级学院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完善职业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职业院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获得的净收入、股份或出资比例可提取60%至95%用于奖励开发团队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团队,重要贡献人获得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净收入用于人员奖励的支出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渠道。大力推进中职+应用型本科、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等贯通式人才培养模式和升学制度。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实行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进德技并修、育训结合、书证结合,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5.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加强高等院校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驻盘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盘锦新时代振兴需要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一批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驻盘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共建学院(学科)、高水平科研组织和平台。围绕主导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设立急需专业,培养紧缺人才。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和驻盘科研院所面向海内外吸引高水平人才。依托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各类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和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科技成果的孵化和转化工作。加快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模式,完善学校教学评估、专业评价、教师学生评价制度和评价办法,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重。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盘就业、在盘创业。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推进民族教育有质量发展。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民族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族和宗教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7.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完善继续教育制度。畅通转化通道,使学习者都有机会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后升学、边就业边升学等多种学习方式成长成才。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各类高等学校之间等各类教育之间的沟通和衔接。鼓励市属高校积极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完善注册学习制度和学习服务制,方便学习者随时注册入学,自主灵活安排学习。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健全社区教育体系,扩大影响力。搭建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教育资源建设,建设盘锦终身学习网。积极探索社区教育工作的办学模式,在大洼区王家街道石庙子社区、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园丁社区、双台子区东风街道、盘山县太平街道、辽东湾荣滨街道开展社区教育试点,建设一所省级示范型社区教育基地,满足广大市民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服务地方学习型社会建设。强化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继续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形式的职工继续教育,面向农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面向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引导高等教育、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教育,培育多元办学主体,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设施统筹、资源共享和服务联动。将家庭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内容与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多种方式调动全民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型社会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妇联,各县区委、区政府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提升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教师凝聚在党的周围。把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工作中,形成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文化自信,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气、入人心。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各种形式师德师风教育,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式,落实好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引导教师自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将师德教育常态化,造就“四有”教师队伍。建立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在教师聘任、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制。加强学校和教师违规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监督举报,并形成常态化的机制。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水平,依法纠正学校、教育机构和校长教师的违纪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2.提升专业素质。
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年360学时培训任务,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全员培训。以省级、市级名师工作室为依托,发挥“农村导师团队”作用,继续实施“送教下乡”和“名师引领”工程,推动农村学校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转变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组织专业课教师定期参加企业实践,落实专业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等制度,完善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准入、培养培训、教研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继续推进中小学教科研改革,强化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结题监督机制,完善教科研课题立项及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教育领军团队建设。以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为依托,深化领军团队培养机制,坚持实践导向,培养一支改革有突破、实践有引领的教育领军团队,到2035年,基本形成“校校专家办学,科科名师教学、班班骨干带领”的教育家办学教学形态,充分发挥教育领军团队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支持教师和校长大胆创新,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3.完善管理机制。
严格中小学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招聘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大专,中小学教师提升到本科。拓宽招聘渠道,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实际的教师招聘方式。市属高校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编制招聘计划、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自主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教师编制实施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编制部门负责本域内中小学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称评聘宏观政策和岗位总量、岗位机构比例等;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履行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调配等管理智能,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和岗位总量内,按照课程方案、班额、生源以及学校布局调整、交流轮岗等情况,调剂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岗位。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和有编不补。完善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幼儿园、职业院校和市属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鼓励学校按改革需要和现实需求购买课程和工勤服务,用好编制数量,优化编制结构。严禁在中小学产生新的代课教师。幼儿园要按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加快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成本负担机制,解决幼儿园教师、工资、职称、社保等方面的问题。新增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责任、能力和专业化程度要求高的领导管理岗位人员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现有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中以支教形式进行选派,对保育员和其他教辅人员纳入合同制管理。探索职业院校和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可按照不低于专任教师总量的15%用于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人才到校兼职任教,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保障。优化高等学校教师结构,对高等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实行标准控制、动态调整,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鼓励教学经验丰富的退休优秀教师返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退出机制。深化教师岗位动态管理办法改革,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酬,打破教师身份、职务“终身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4.保障教师待遇。
提高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教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落实班主任津贴和农村教师差别化补贴政策。推进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
提高教师地位。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突出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尊重并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带薪休假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使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尊重和羡慕的职业。
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各级党委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设立教师发展专项基金或奖励基金。支持并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五)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
1.建设智能化校园。
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坚持以应用为导向,稳步推进学校网络基础设施与多媒体终端配置的更新换代,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将数字资源作为学校教学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政企”合作模式,加大合作力度,用市场换投入。落实网络资费优惠政策,建立学校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伴随式收集、信息自动化分析、资源最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2.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
发展“互联网+教育”,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逐步缩小校际间差距,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利用现代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市级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建设,创新优质教学资源研发方式,鼓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开发适应不同师生需求的优质课件和学习辅助材料。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等,推行场景式、体验式等学习方式。利用信息技术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实践的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协助学校和教师及时改进教学。以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引领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推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技术课程,全面提升学生信息素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3.推进教育治理方式变革。
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统计信息系统、学校教育教学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国家平台,优化整合学籍系统、督导系统、学生体质健康系统等各类数据平台,消除“信息孤岛”,全面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面向社会的数字教育资源、学生学业负担监测、学生入学与招生等平台,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更大便利。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对青少年数字化学习产品的评价审查机制,加强对各种网络学习系统和资源的质量监管,构建安全有序的教育信息化环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六)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
1.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建立完善的学校、师生与国外双向交流合作机制。鼓励更多学校与海外优质学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友好合作。推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办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职业院校。支持高校优秀青年师生、中小学优秀教师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参加海外研修。推进盘锦市高级中学和辽东湾实验高中继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2.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落实“留学中国计划”,发挥政府奖学金作用,改进资助方式和选拔办法,优化留学生就读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学历生比重,吸引国际优秀学生来盘留学。多渠道吸引国外优秀教师、科研人员来盘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完善并落实留学生在盘就业创业政策,加强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和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
全面落实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体系建设,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协调衔接,构建覆盖全市重要教育领域和环节、系统科学的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学校办学的法律支持体系,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及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教育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教育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管机制,完善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教育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及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普法力度,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司法机关对教育的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层级监督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对教育执法的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2.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健全教育行政管理清单制度,提升政府综合运用现代化治理手段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教育统筹力度,科学界定相关部门在教育治理中的职责权限,推动区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育布局结构,支持市县域内城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各级各类教育的市级统筹力度,推动区域城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育布局。加强教育管理队伍能力,推进教育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便捷化。推进政府科学决策,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咨询、听证、公示制度,健全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机制。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健全教育战略咨询机制,加强对重大教育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及政策储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3.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创新章程实施保障机制。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高等学校法律顾问、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制度,扩大院系自主权,推动行政职员化、后勤服务社会化发展。完善教代会制度,推进教师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鼓励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4.完善教育评价机制。
健全督导体制机制,完善督导责任区制度,依法保障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落实国家各级教育质量标准,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完善中小学校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推进教育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完善社会参与教育决策机制,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价,鼓励社会、家长、企业等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和评价。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评价工作。全面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检查评估,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学校办学治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工作格局,牢牢把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把教育系统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各级党委要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分析和指导,在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各级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政风、校风、学风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各方面。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把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的优秀干部选配到领导岗位上来。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的能力。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引导干部到边远地区和基层教育一线建功立业。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支持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中小学校、民办学校、公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党支部建设,推动党支部履行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抓好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统战工作。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坚持不懈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培育优秀校风学风。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细则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把教育系统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点。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二)完善教育现代化投入机制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教育投入作为支撑地区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完善多渠道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和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落实税收、土地、金融、人才等优惠政策,鼓励出资、捐资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举办者筹措办学经费的法律责任,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整合优化经费使用方向。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实现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区委、县区政府
(三)完善落实机制
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机制。建立协同规划机制,将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全市重大区域发展规划,做好与国家、全省规划的衔接,强化战略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协同规划和协同实施。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筹研究解决教育现代化重大问题的机制,依靠部门协同、区域协作,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教育现代化远景目标,滚动编制阶段性实施方案,根据需要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实施专项工程项目。建立教育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健全督查制度,将教育现代化推进情况作为评价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凝聚社会合力推进盘锦教育现代化。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引导和鼓励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建设教育现代化。严格规范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评比表彰和考核活动,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委、县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