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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基本完成市属高职专科院校章程核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近日,省教育厅先后核准了经院校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的《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等12所市属高职专科院校的章程。

为做好市属高职专科院校章程核准工作,省教育厅于年初将市属高职专科院校章程核准工作纳入《2019年全省教育法治工作要点》,在年度市属高校法治工作会议上对高校章程内容、制定程序、报送核准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部署培训,加强服务指导。核准工作首先进行了章程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以及制定程序初步审查,后经历厅机关处室及专家评议,相关院校进行修改,由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等。

这次核准的章程以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作为立法依据,总结和吸纳了专科职业院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性成果,特别是在教育形式、办学定位和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规定,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也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在学校的一次具体体现和实施。省教育厅对各院校提出应当以这次章程核准为契机,把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规则制度体系,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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