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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增6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12所省特色普通高中 优质特色资源进一步扩大

11月26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2019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认定结果的通知》,命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高级中学、沈阳矿务局中学、瓦房店市第三高级中学、葫芦岛市实验高中、抚顺德才高级中学、朝阳市第四高级中学为新一批“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命名兴城市第二高级中学、沈阳市第一百二十中学、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凌源市第二高级中学、大连市第八中学、沈阳市第五中学、海城市同泽中学、辽河油田第三高级中学、丹东市第二中学、抚顺市四方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开原市第二高级中学为“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我省新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6所、省特色普通高中12所。

长期以来,我省持续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扩大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资源,从人文、科技、外语、艺术、体育、劳动等领域构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体系,从党的领导与办学方向、课程改革及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及学校管理、条件保障及环境建设等方面科学指导学校改革与发展,涌现出一批教学设施先进、教育质量优异、办学特色鲜明的优质特色高中。截至目前,我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到157所,省特色普通高中达到24所,课程内容有特色、教学改革有亮点、人才培养有创新、教学质量有保障的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资源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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