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8号)
- 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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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8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委会,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中)直各单位: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艰苦努力,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向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但是,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如履薄冰,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 优化疫情防控策略。以防范疫情反弹波动为重点,按照“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局部扩散”的原则,优化防控策略,把握动态、审时度势,因时制宜、适时调度,坚持“防感染”与“防发病”并重,外防输入要更严密,内防扩散要更细实,坚决防控输入性、聚集性感染。
外防输入要以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为重点,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严防严控、柔性管控,切实将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疫情“倒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内防局部扩散紧盯“农村社区企业”三个重点,贯彻落实好第二版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30条要求,同时,高度重视防止隐性感染者引起的局部扩散,特别是防止家庭成员及亲属中的偶发聚集性感染,最大可能地避免人员聚集和流动造成的传染源扩散。
加强疾病预防。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医院学校、窗口单位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通风消毒等硬性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健康教育管理,发挥中医药独特的疾病预防作用。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着力做好重点部位、重点地带和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
二、 加强科学精准诊疗。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诊疗标准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强化收治排查、精准诊断、有效救治,防止出现遗诊漏诊误诊。强化中西医结合,优化救治方案,提高治愈率。
三、 健全防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意见,密切跟踪掌握境外疫情形势,持续加强疫情分析研判,坚持不懈、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关口前移,管住看牢机场、海港口岸、经由省外返(来)辽、海上捕捞作业等输入渠道,完善落实口岸之间、相关部门、省内省外等五个工作机制,有力有序地做好外防输入工作。
四、 落实各方防控举措。坚决守住人员入境渠道防控关和基层联防联控关,对来辽入境人员一视同仁,坚决落实口岸卫生检疫相关措施,严格实行入境健康申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及隔离观察14天等措施,全力做好确诊、疑似病例救治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通报和追踪,真正做到环环相扣、不漏一人。公安、边检、海关、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做到纵向联动、横向沟通,进一步强化大数据支撑,协调推进数据的去重更新、实时推送,提升信息共享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化、智能化。
五、 夯实各级防控责任。慎终如始、精准精细严格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各地区特别是沿海沿边地区、劳务输出大市要强化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盯紧盯牢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断巩固和拓展全省疫情防控良好形势。
六、 构筑环京坚强防线。要把构筑疫情防控“环京护城河”作为政治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加大通道管控、源头防控、远端查控力度,管住管好重点人群,提升联防联控效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