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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盘锦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育领军人才在校长队伍建设中的辐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促进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依据《辽宁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成长计划》及《盘锦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2017)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首届名校长工作室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组建盘锦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具体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盘锦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的校长。

二、申报条件

(一)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条件

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在我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的正职校长中产生。具体要求:

1.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在思想理论上始终站在时代的前沿。

2.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治校办学质量高。

3.富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能够承担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重任,愿意承担中青年骨干校长培养和薄弱学校帮扶任务。

4.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和乐业奉献意识,热心名校长工作室业务,对工作室建设有独立构想、周密计划和科学安排,成果可预期性强。

5.曾获得省级专家型校长或省级骨干型校长称号,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获得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委托评定的教育科研成果优秀奖,独立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不含教案、试题、练习册、论文集等)。

(二)名校长工作室其他成员遴选条件

我市在职在岗的正、副校长均可自愿申报。

工作室成员由市教育局和市教师进修学院在申报人选中择优产生,并依据区域划分、交通便利及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分配。每个工作室成员按照城镇、农村固定比例构成。

三、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遴选程序

1.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遴选程序。凡符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条件的校长,可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佐证材料。县区范围内的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人选由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审核、推荐,并报送被推荐人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市直学校直接报送。报送前填写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2.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程序。凡盘锦市在职在岗的正、副职校长,可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佐证材料。县区范围内的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表由各县区统一报送;市直学校直接报送。报送前填写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4)。

3.审核认定。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推荐上报的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最终确定人选,并划分不同的工作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2、附件4)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86970336@QQ.com;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及所属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

2.佐证材料为“十三五”(2016年)以来取得的相关荣誉、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

3.佐证材料的原件经市教师进修学院现场审核确认后返还。

附件1:盘锦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附件2:盘锦市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3:盘锦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附件4:盘锦市名校长工作室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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