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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初中毕业升学录取工作的公告(一)

根据《关于2021年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教通〔2021〕8号)、《关于印发<2021年盘锦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教通〔2021〕25号)、《关于下发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盘教通〔2021〕36号)、《关于印发<盘锦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教发〔2021〕8号)及《关于印发<2021年盘锦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八年级生物与地理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盘招考委〔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现将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1.集团市高中校区(统招)录取分数线:623.00分;

2.集团辽油一高校区(统招)录取分数线:606.5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情况可以去考生报名当地的教育局查询。

说明:

1.根据《关于2021年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教通〔2021〕8号)文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有三项及以上为C等级或一项为D等级的学生,不能被盘锦市高级中学、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录取。

2.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盘锦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八年级生物与地理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盘招考委〔2021〕6号)文件,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志愿一样且超出计划的情况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考生录取通知书在高中录取全部结束后发送,届时请到报名的初中学校联系并领取。


盘锦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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