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盘锦市大洼区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下列人员为2021年盘锦市大洼区公开招聘教师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考生,请考生认真阅读《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依此操作执行。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盘锦市大洼区人社局一楼会议中心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需持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A4纸)一式一份到以上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三、具体要求:

需考生本人持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使用A4纸,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各1份到以上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弃权,并立即按照排名依次递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登记表(即《 2021年盘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

(1)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持认定机构开具认定通过的证明(即已完成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所有程序,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材料需写明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号码等。

(2)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须一同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招聘岗位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或报到证已注明“师范”字样的考生无需提供):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专用章,硕士研究生需一同提供本科阶段上述材料。

7.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一本(或二本)录取的考生需提供高考当年《辽宁招生考试》或《普通高考指南》原件和录取学校及专业显示页的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一同提供本科阶段以上材料)。


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

教师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大洼区教育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2021年盘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公告
下一篇: 2021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资格进入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