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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极端灾害天气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7-9日暴雪、强寒潮、大风、冰冻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安委会11月6日会议精神,结合冻雨暴雪寒潮大风天气变化情况,为确保全市师生安全万无一失,经市安委会批准,现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作如下补充要求: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1月9日(星期二)继续停课一天,校车停运。学校要安排好学生居家学习活动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线上学习、答疑、辅导。

2.11月9日,寄宿制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在校学生继续由学校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同时加强学校封闭管理,教育引导学生恶劣天气期间尽量在室内避险,提醒做好学生防滑、保暖,防止摔伤、感冒等疾病的发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寄宿制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11月9日下午14:00后可组织居家学生返校,学校要做好学生返校期间与家长的无缝衔接。

3.全市校外培训机构11月9日继续停止一切培训活动。

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除雪工作,同时做好对学生的安全和疫情防控教育。

5.请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继续对11月9日停课给予理解和配合,帮助各家庭妥善安排好学生在家学习和生活。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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