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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社会开展2021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部署安排,在11月22日-12月5日期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请广大市民扫描下方二维码积极参与调查。

盘锦市-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满意度调查(社会卷)20211123133139

(“社会卷”二维码)

参与方式:微信扫描“社会卷”二维码答卷(一个微信号只能扫码答卷一次),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信息来源:市政府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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