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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行政执法委托的公示

委托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委托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5座4层

法定代表人:吴献新

受委托单位: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受委托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5座4层

负责人:刘玉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盘锦市教育局委托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行使教育行政执法权。

委托权限如下:

教育行政执法(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



盘锦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

信息来源:法规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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