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培训会
- 发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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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主办的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培训会在沈阳市召开。会议传达了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省级实施工作说明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高质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质量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质量监测的各项保障工作。要科学、规范做好监测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具安全,数据真实有效。要持续推进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会上,辽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所负责同志对“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组织工作与要求”进行了重点解读说明。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来自8个市和10个样本县区的200余名教育行政、教育督导、监测部门和教研部门的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信息来源: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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