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评价引领、四重赋能,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 发布日期: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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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持续开展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在德育、科技、人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等7个领域,建设了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学校文化独特、育人成果丰硕的特色普通高中。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普通高中436所,其中省特色普通高中161所,省特色普通高中占比达36.9%,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全面统筹,合理布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将其列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事业规划布局评价指标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持续加大经费投入,每年安排2亿余元用于加强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并开设特色教师招聘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广纳英才,为特色普通高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注重联动,多方共研。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形成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各方教育资源,为普通高中校长提供专业培训。指导学校制定建设方案,认真遴选种子学校进行培育。认真遴选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国家级特色示范校校长、特色普通高中校长和基础教育领域教研科研人员,组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专家团队,负责评估细则研制和修订、调研指导及评估认定等工作,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提出专业化指导意见。
三、创新流程,以评促建。打破以往流程模式,通过前期调研、实地评估、集体评议等方式,总结学校建设经验和办学实绩,对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一校一案”形成评估报告。采取分类指导方式,对已获得省特色普通高中称号的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和跟踪督导,对有意向参评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调研指导和重点培育。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对省特色普通高中进行一次考核,充分发挥“准入准出”机制作用,督促各地对省特色普通高中加强规范化管理和支持保障。
四、完善指标,聚焦内涵。2011年启动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评估以来,先后于2021年、2023年两次修订《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细则》,完善特色普通高中评估体系,为特色普通高中评估认定提供依据。将违规招生、炒作高考“状元”等内容作为特色评估的一票否决项,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全面推进学校科学治理。
辽宁将充分发挥省特色普通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学校在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和特色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带动其他普通高中深入挖掘自身优势,全面推进特色化办学,加快形成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