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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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通过认定的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发放时间为7月19日(周五),办公时间:9:00—11:30,13:30—16:30。
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可委托代领。请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到认定所在地及时领取。
一、领取地址(即认定所在地):
1.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楼
2.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政北大街7号盘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5号
3.双台子区教育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2号双台子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9号窗口
4.兴隆台区教育局: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迎宾路4号510室
5.大洼区教育局: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3楼311室
二、领取手续:
1.本人领取手续:现场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领手续:现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样式如下:(委托书手写、打印均可,签字处必须手写)
盘锦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