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初中毕业升学录取工作的公告(三)
- 发布日期: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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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三批、四批已录取完毕,现将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1.集团辽东湾校区(指标到校)、集团辽油二高校区(指标到校)、盘山县高级中学(域内指标到校)录取情况需到考生报名学校(即初中学籍所在学校)查询;
2.集团辽东湾校区(统招)录取分数线:638.40分;
3.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588.25分;
4.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局直属、双台子区)录取分数线:561.75分;
5.集团辽油二高校区(域外)录取分数线:617.85分;
6.集团辽油二高校区(域内)录取分数线:594.55分;
7.集团辽油三高校区(域外)录取分数线:636.00分;
8.集团辽油三高校区(域内)录取分数线:650.00分(650.00分并列三人,录取二人,被录取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最低总成绩为266.00分);
9.大洼区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725.25分;
10.大洼区高级中学(域内)录取分数线:669.10分;
11.盘山县高级中学(域外)录取分数线:660.35分;
12.盘锦华发学校(公费)录取分数线:744.65分;
13.盘锦华发学校录取分数线:695.00分(695.00分并列四人,录取一人,被录取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最低总成绩为298.50分);
14.盘锦市育才学校录取分数线:667.08分;
15.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录取分数线:543.95分;
16.盘锦德馨学校录取分数线:556.75分。
说明: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志愿相同,按照《盘锦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盘教发〔2024〕21号) “各普通高中录取时,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规定进行录取。
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