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盘锦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辽宁省盘锦市招考办报考点(2117)报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盘锦市报考点只接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1.户籍在盘锦市的考生。

2.工作在盘锦市的考生(截至2024年11月5日前,至少连续近3个月以上盘锦市社保缴存记录)。

3.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辽宁省关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

三、网上报名

109日至10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

10月11日至12日,10月15日至28日,应、往届考生均可以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每天9:00至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1.考生仅能确认一条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上网查看校验结果。

对于国内学历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学信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非应届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信息。

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须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认证信息。不能在网上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外学历、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报时应按照非应届生身份填报信息(毕业证书编号等尚未获取的信息可暂填“无”或用“0”代替),暂时忽略学历校验结果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此类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选择盘锦市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须于11月15日前与本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沟通申请。

四、网上缴费

1.考生须缴纳报考费才视为有效报名,未缴费考生不能确认网报信息。我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

2.时间:109日至12日,10月15日至10月28日,逾期不得补缴。

3.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网上确认阶段未确认和未通过或者招生单位不准考的考生均予以退费。退费工作一般在下一年1月中旬前完成,所退款项将由研招网按考生缴费渠道原路返还。如遇应退款项未到账等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咨询,也可以拨打010-67410388电话咨询)。

五、网上确认

1、我省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5日,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学历、户口或社保须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情况等有关材料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所需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及标准,请见研招网上本报考点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盘锦市招考办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报名结束后发布)。

3.网上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

、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请遵照研招网《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和盘锦市招考办报考点公告执行。若有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报考点会在此发布公告。请各位考生时刻关注该网公告。

2. 咨询电话:0427-2824893             

盘锦市招考办 

                 2024年10月8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在新疆喀什举办
下一篇: 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座谈会、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战略会商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