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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集利用征订教辅材料、购买校服谋利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规范盘锦市征订教辅、购买校服等工作,坚决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畅通反映渠道,现面向广大群众征集投诉举报线索,具体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问题范围

(一)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不到位,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假公济私,违反“一科一辅”原则,违规推荐、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资料、读本、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作业本等学习资料;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商家购买教辅材料;在教辅材料征订中收受回扣等。

(二)违规校服采购问题。超标准要求学生购买校服或采购质量不达标校服,以“统一着装”名义强制购买、频繁更换校服款式,虚增采购数量套取资金,校服质量检测流于形式、安全指标不达标却予验收通过等失职渎职和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校服采购未招标或履行招标程序不规范,擅自确定供应商、规避招投标程序指定生产企业,串通投标,以协议方式变相违规转包;在校服采购中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向学生和家长隐瞒校服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信息

二、监督举报方式

单位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盘锦市教育局

0427—2662086

273348449@qq.com

盘山县教育局

0427—3552689

psxjyjxf@163.com

双台子区教育局

0427—2360425

sqjyjjj2360425@126.com

兴隆台区教育局

0247—7823714

xqjyjd7823714@163.com

大洼区教育局

0427—3530406

dwjyjjw@126.com

受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日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30

三、相关要求

(一)为确保反映事项能够有效核实与处理,请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尽量详细的线索信息,包括被反映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以便能够准确核查。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确保举报信息不被泄露。对于查实的投诉举报问题,盘锦市教育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盘锦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