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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4 浏览次数:1

局直属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教通〔202531要求,现将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要求

(一)小学招生

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出生日期为201912月31日前。

2.各小学招生人数不得大于招生计划。如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报名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报名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小学部(光正实验学校学前部的学生依据意愿对口直升)的学生实行随机派位录取,没有被录取的学生于8月1819日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由各县区根据域内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

(二)初中招生

1.盘锦市魏书生中学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

第一批次:辽东湾实验小学、大洼区荣兴学校大洼区渔雁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二界沟街道户籍或房产的居民子女;在辽东湾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子女(需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批次:在辽东湾地区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持有辽东湾地区居住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在盘实际居住。

第三批次:具有盘锦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批次具有盘锦市户籍或不动产证明的,但学籍不在盘锦的小学毕业生;在盘锦市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需持有非辽东湾地区居住证,并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依据批次顺序录取,顺延的最后一个批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学生家长应于8月1819日重新报名,并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区教育局依据域内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调剂至大洼区田庄台学校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招生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2.盘锦市育才学校初中部新兴逸夫中学

第一批次: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依据学生意愿对口直升。

第二批次:盘锦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次:在盘锦市居住(盘锦市户籍或监护人持有盘锦不动产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具备盘锦社保或居住证

如超过招生计划,依据批次顺序录取,顺延的最后一个批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学生家长应于8月1819日重新报名,并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区教育局依据域内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招生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3.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初中部

第一批次: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小学部应届毕业生,依据学生意愿对口直升。

第二批次:盘锦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三批次:在盘锦市居住(盘锦市户籍或监护人持有盘锦不动产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具备盘锦社保或居住证

如超过招生计划,依据批次顺序录取,顺延的最后一个批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学生家长应于8月1819日重新报名,并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区教育局依据域内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招生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三)报名方式

6307月4日,报名市直各小学的家长和报名市直各初中的家长(学生毕业于盘锦市内各小学),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报名:

1.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www.pjsrxbm.cn)。

2.“盘锦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策发布2025招生入学报名。

3.到学校现场报名。

符合各初中学校报名条件但毕业于外市的小学毕业生回盘就读初中,家长需直接到学校现场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方可在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四)时间安排

按《盘锦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五)分班安排

2025年所有市直属中小学校的阳光分班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执行,不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公费班、特长班、实验班、奥数班等,班与班之间学生数原则上相差不超过2人,具体时间根据各学校报名情况另行公布,所有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示。

(六)招生监管

公民办中小学招生过程由市教育局联合各县区教育局进行联合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执行。

二、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电话

(一)公办

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04278808205

2.盘锦市魏书生中学:04273406006

(二)民办

1.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  04273259996

                  初中部  04273252999

2.新兴逸夫中学:04278910666

3.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办公室:04272302888,小学部:04272302999,初中部:04272302198

三、市教育局相关联系方式及信访接待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4276693975

监督举报电话:04272662086

信访接待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泰山路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310室

 

附件:2025年盘锦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doc

 

 

                              盘锦市教育局

                             20256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