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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局关于组建盘锦市首批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次数:725

盘锦市教育局关于组建盘锦市首批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的决定
盘教发〔2017〕16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充分发挥我市名校长和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指导作用,促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专业成长,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辽宁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成长计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组建盘锦市首批名校长工作室六个,名师工作室十个,现予以公布(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名单见附件)。

    请各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按照《盘锦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和《盘锦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做好工作室的建设工作,并完成相应的职责任务,市教育局将组成考核组定期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
    1.盘锦市首批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名单
    2.盘锦市首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名单

 盘锦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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