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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增加中小学生的课外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建议》(第110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295
宋茜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你提出的宝贵建议。为中小学生减负,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素质教育,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的新时期学生,一直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市教育局于2010年主动承担了国家级课改项目《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该课题项目已经于2016年底结题。这些年来,市教育局以“减轻”为突破口,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课外“减负”即减去学生们过重的家庭作业量,以及禁止教师对学生进行课外补课,这也是“减负”工作的重要一环。市教育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辽委办发〔201211号)文件要求执行,一是对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得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得占用学生法定节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三是加强学生的课外活动场所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建成了盘锦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开发了多种适合中小学生参与的培训课程,包括:茶艺、绘画、陶艺、机器人创新、古筝,以及野外生存拓展、消防应急演练等诸多项目。并且把活动列入课时安排,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同时,抓住我市全方位打造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契机,争取省市资金支持,计划在今年暑期在市直学校组织第一期中小学生国际夏令营活动,已经同英国朗诗顿教育国际集团签约,并与英国卡迪夫中学等4所学校达成合作交流协议,共同开发国家化教育平台,把更多有想法的学生输送到先进的教育国家,同外国学生交流学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培养,把此项工作列为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弘扬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

一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注重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具有很强的时代价值,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必须充分继承和发扬,引导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继续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完善并建设适合本区域学生特点的经典诵读校本课程;通过春节、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充分挖掘节日文化内涵,使学生深入浅出地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鲜明特色;在学生的小、初、高学段分别以“入学式”“成长式”“成人礼”等仪式开展“我们在成长”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传承优秀的人文精神,感受成长与责任;通过中小学时事课堂展示活动,用鲜活的事例讲述改革开放的业绩、新时代的优秀人物、道德模范,引导学生自觉将个人理想与祖国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为个人幸福、社会进步、国家富强而不断成长。

二是开展中小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培养公民美德,发扬社会公德。定期召开以“我是中国公民”为主题的系列班会,引导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增强国家认同感;开展诚实守信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诚信立人、真诚特人、言行一致等方面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知诚信、讲诚信、守诚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通过养成教育,推进德育生活化、系列化,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谈吐、举止、服饰等个人礼仪,掌握在家庭、校园、公共场所等场所的交往礼仪、行为规范和学习准则,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要通过专题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全面提升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盘锦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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