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盘锦市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次数:360
 
    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教育工作,推动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抵制黑恶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律协在10月22日至28日期间,共同在全市中小学联合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检察官、律师入校巡讲、发放宣传资料、召开主题班会、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扫黑除恶知识、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促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全面提高。
    10月22日下午,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隆重举行。启动仪式上,宣读了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学生代表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自觉遵纪守法、抵制黑恶行为、远离违法犯罪”的倡议,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律协向学生们赠送了法治宣传教育资料,市检察院未检处的检察官对学生进行了防治校园暴力欺凌及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市律协组织律师同步在兴隆台区第四中学进行了法治宣讲。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代表五家举办单位做了讲话,他强调,青少年法治教育各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关口前移,突出重点,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要多方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格局,推动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部分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律协的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