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各单位: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内疫情反弹风险始终存在。根据《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0条》和《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托幼机构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愉快而安全的假期,现就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做如下通知:

1.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国庆中秋假期人员流动频繁,聚集严重,去向复杂,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各级各类学校应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假期前安全教育与思想工作,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风险意识,提升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能力。

2.全面掌握师生去向。中小学和幼儿园原则上执行国家国庆中秋放假时间安排。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出市,非必须不出省,不扎堆热门景点,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确需出市的师生要向学校、班级报备,各校要建立假期师生外出去向统计及销假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工作。

3.坚持多病同防。广大师生、家长要做好秋冬季流感、手足口病、水痘、诺如病毒感染急性肠胃炎等传染病预防工作,对身体出现不适的人员要及时就诊,杜绝假期结束带病回校。

4.确保返校安全。各县区、学校要严格审核“日报告”“零报告”数据,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和在盘外以及即将返盘的师生员工情况。假期后师生员工进校一律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做到师生员工一视同仁,不放松、不遗漏,确保入校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

5.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放假期间,各学校要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重点对校舍、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校车、校园周边环境重点部位和主要环节以及制度、责任落实等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查找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整改到位。

6.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放假期间,全市中小学实行校园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确需进校的,需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按照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申请、登记、健康码核验、测温等工作程序。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带班领导要加强督查,督促值班人员做好安全巡查和记录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处置并及时上报。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下一篇: 盘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拟录取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