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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推动我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提案》(第132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394

吴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以早期教育试点为基础,开展我市早期教育工作

我市以0-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为依据,以促进幼儿早期身心健康成长为根本目的。根据“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医教结合、科学专业”的基本方针,本着先实验后推广、试点先行、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滚动推进的原则,将以城区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为依托,开展规范化儿童早期教育服务试点工作。构建以幼儿园为依托,面向社会,指导家长的婴幼儿服务体系。

我市依托盘锦市实验幼儿园,盘山县实验幼儿园、双台子区爱尚左岸幼儿园、双台子区文惠幼儿园、兴隆台区实验幼儿园、兴隆台区六彩幼儿园、大洼区大洼街道中心幼儿园7家公办幼儿园开设早期教育试点,以点带面辐射社区、家庭,从而加强早期教育管理,促进早期教育规范化发展。通过早期教育试点的公益课程、活动,引领指导婴幼儿早期教育与发展,并为参加活动的婴幼儿及家长建立个人档案,制定适宜的教育方案,提供专题讲座、咨询、亲子游戏、家长育儿沙龙等服务,为婴幼儿和家长(看护人)进行专业指导。

二、建立早期教育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提升从业人员水平

目前,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无法从官方角度认定和组织报考早期教育从业人员资格。但为了促进我早期教育的专业化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市设立早期教育试点单位,建立了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经过早期教育指导专业培训,获得“早期教育指导师”资质的方可上岗。我市早教试点所聘用的早教师必须掌握0-3岁婴幼儿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婴儿营养、婴幼儿教育指导方法、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能设计婴幼儿生活和活动空间,能设计、组织开展早教指导工作,能实施个性化教育,具有指导家庭教养能力,以满足幼儿早期教育发展需求。

三、建立市县区培训机制,加强早期教育师资培训

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的工作纳入了《盘锦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市、县(区)教师培训部门积极建立培训网络,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工作。从2019年起,市、县区教研、培训部门计划将幼儿早期教育纳入培训研究计划,不定期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我市高中职学校根据学前教育发展趋势,逐年加大对学前教师的培养力度。为适应我市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开展,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领先增设《育婴师》课程,并外请老师为学生培训早期教育课程。每年我市高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生400多名,这些学生大多数充实到到我市的各大公民办幼儿园。

    通过行政部门支持推动,教科研引领,专家指导,教师培训培养,以早期教育试点单位为核心,辐射家庭、社区对0-3岁婴幼儿的教养者进行指导服务,提升家长科学育儿水平,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实现我市早期教育规范发展的公益目标。积极发挥市县区早期教育试点的教育资源优势,扩大幼儿园早期教育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我市0-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全面展开。

    我们相信,在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学前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市的学前教育会越办越好,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设优良环境,办好让老百姓满意的学前教育。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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