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局直属各单位:

兹定于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上午,召开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分析当前教育形式,部署2021年教育工作。

二、时间地点

2021年2月20日(星期六)9:00,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置在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致远楼九楼会议室,各县区设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

市主会场: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副院长;市直副处级以上学校班子成员、科级学校(幼儿园)正职校长、书记;新兴、育才、光正、华发正职校长。

各县区分会场:各县区教育局班子成员(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正科级以上同志)、县区督学室主任、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县区所属学校正职校长、书记,所属公办幼儿园园长。(可根据会场进行人员微调)

四、有关要求

1.会议采用云视频会议系统。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14: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主会场联系。联系人:刘杨,0427-8256965。

2.县区参会人员由县区教育局统一报名。请各单位于2020年2月9日(星期二)17:00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报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pjjyjbgs@163.com)。

3.请各县区按要求组织好相关人员参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就坐完毕。所有与会人员佩戴口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请按规请假。视疫情变化,如无法集中开会,另行通知各学校设置会场。如无通知,会议形式不变。

联系人:李赓,0427-2825769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2月7日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2021年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 一图看懂:2021年寒假中小学生和幼儿护眼要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