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情况的通知盘政教督【2015】2号
大洼县、兴隆台区及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督学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工作,做好国家及省政府对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验收准备任务,依据市政府、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要求,请相关单位将本区域(或学校)义务教育发展均衡推进落实情况材料务必于9月2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督导室,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邮箱:pjddb@126.com
电话:2822819
盘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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