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盘锦市“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一、面试
1.面试时间
2016年11月13日 上午8:00开始面试;下午13:00开始面试。请面试考生提前30分到达考场参加考前培训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具体面试考生分组情况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
2.面试地点: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学校。
3.面试形式:
讲课:考生随机抽取讲课内容,现场备课(30分钟),组织方提供教材和教案纸,要求考生写出讲课简案,讲课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英语学科全部用英语讲课。
4.材料准备: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碳素笔(不允许将教材、教辅材料及一切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教材: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学科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级上册教科书,音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五线谱七年级上册教科书,物理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八年级上册教科书,化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九年级上册教科书,体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七~九年级教科书,信息技术(计算机)为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级上册教科书,心理健康为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九年级教科书。
*小学:语文、数学、美术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六年级上册教科书,英语为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快乐英语第七册教科书,信息技术(计算机)为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小学六年级上册教科书,体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五~六年级教科书,音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简谱六年级上册教科书。
5.成绩公布
当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所有人成绩在盘锦教育信息网公布。
6.其他事项:
*为保证考场秩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试地点,不接待与面试无关的人员;
*面试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相关要求
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为考察考生学科必备的基本技能,以讲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总分(即: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后×0.5+面试成绩×0.5)。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三、录取
1.11月14日15点后请考生到盘锦教育信息网根据《2016年辽宁省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拟录取人员名单》,确认自己是否拟被录取。
2.拟录取考生务必在11月15日上午8:30前到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笔试地点东侧)报到并现场选择学校(按学科总成绩排名)。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属单位同意调转证明材料)。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请考生11月15日现场选择学校的同时提交1张1寸照片,用于体检。
3.11月15日17时前将在盘锦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及分配去向。公示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监督电话:2824058。
四、体检
11月22日请拟录取人员参加盘锦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1. 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22日早7:30—10:00(下午不体检);
2. 体检地点
盘锦市中医医院体检科(门诊四楼)(盘锦市双台子区兴隆二百西行270米),收费120元/人(交给医院);
3. 体检须知
体检当日晨空腹(禁食、水),头一天别喝酒,女士不要穿连裤袜。带本人身份证,所有检查结束后,将体检表等材料必须交体检中心后方可离开。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盘锦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公示情况及拟聘用人员信息报送省教育厅,同时一并报送《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拟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
附件:2016年盘锦市“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盘锦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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