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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盘山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自查评估的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次数:569
    11月1日至5日,盘山县人民政府督学室评估组对盘山县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自查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听取了盘山县教育局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查看了10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召开了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座谈会,依照规定,严格程序,坚持标准,统分结合对盘山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了全面客观地督导评估,评估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
    按照规定,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督导评估期间,对10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均达到省级标准。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主要通过测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的方式进行评估。国家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差异系数越小,均衡程度越高。计算差异系数的指标数据来源于2016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经测算,2016年盘山县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317、0.313,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质量管理、保障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四个方面进行。经评定,盘山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四)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通过对盘山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二、主要措施与经验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保障均衡发展
    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情况,全力支持学校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集教育、环保、消防、城建、土地等部多门负责人参加《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多次要求各部分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特别是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月听取教育工作汇报,经常深入学校走访、调研,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建立健全了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以及教育与财政、人保、公安、发改、国土等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协调解决教育工作中遇到的经费、人事、校园环境等具体问题。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抓教育、政府办教育、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布局调整力度
    自2014年创教育强县以来,盘山县以“新常态、新思路、新内涵、新发展”为目标,坚持“适度超前”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不同的思维与视角审时度势,通过教育“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的联会驱动,再度提升了教育内涵的新品味,强化了教育新的发展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教育工作任期目标责任制,将教育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对工作不力、互相推诿的地方和单位,由县委督查室和县纪委介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加强教育督导,全面实施责任督学制,中小学责任区督学公示挂牌,责任督学按照有关规定深入学校、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督导检查教育工作。
    (四)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推进均衡发展
    1、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到位,盘山县连续3年义务教育经费持续增长,完全符合省规定标准,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依法保障教师收入待遇。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为发展教育事业筹措资金,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项目及“全面改薄工程”等,全县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大幅改善,校舍面积得到大幅增加,校园环境、教学设施有了明显变化。
    2、加大投入
    投资1.6亿元,在县城新建了盘山县第二实验学校,新增学位2500个。累计投资0.35亿元,改造一批学生食堂和购买教学设备。
    3、不断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通过“薄改项目”实施,目前,我县中小学生机比已达到5:1,师机比达到1:1。拥有多媒体的班级已达到351个,占班级总数的96%,另有13个录播教室。加快推进 “三通两平台”建设,即“光纤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4、平安出行
    按照“政府主导、公司运营、部门监管”模式,成立了校车服务公司,建立校车视频监控中心,全面取消非校车接送学生,全县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都实现规范校车接送,学生平安出行得到了更好保障。
    (五)优化师资配置,切实促进均衡发展
    1、严格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9年间,我县通过考试录用了314名特岗教师,全部派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特岗计划”改变了农村学校的教师结构,缓解了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状况。“特岗教师”带来的现代教学理念和最新教学方式为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带来生机与活力。“特岗教师”已经成为学科教学的骨干力量,对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2、深入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2016年8月27日,由县教育局、《盘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盘县教字[2016]45号),并成立了盘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此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共涉及各级各类学校22所、交流教师35人,其中,初中22人、小学13人;中小学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1%,优质学校教师交流比例达到20%;交流校长7人,交流比例达到33%。
    (六) 健全关爱机制,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1、健全弱势群体教育资助体系
    健全“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免、补、助、奖”全方位资助学生体系,成立了盘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4000余人次享受补助金300余万元。
    2、全面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制定了《盘山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留守学生数据库,开展结对帮扶,关爱特殊教育群体,保障“三残”儿童随班就读,全县“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国家标准。
    3、合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坚持“平等、免费、就近”原则,全面做好务工子女入学工作,竭力保障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利。凡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本辖区学生同等待遇,实现了务工人员子女100%入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师队伍结构需继续加强
    教师“老龄化”比较突出,现有教师年龄普遍偏大,个别学科缺少老师(如:体、音、美),部分教师跨学科教学,教非所学。
    2、奖励机制有待完善
    教师奖惩机制还不健全,教师的待遇和奖金没有和教师的付出成正比,教师评优体系标准不够清晰。
    四、意见建议
    1、要求盘山县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政府要加大本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扩大特岗教师队伍。 
    2、要求马上组织人事、财务等相关部门健全教师奖惩机制和教师评优体系标准。

盘山县教育督学室
2016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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