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高考成绩证明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01 浏览次数:1078

  一、办理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4号)。
  二、受理单位
  辽宁省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三、办理条件
  按照《辽宁省高等教育高考成绩证明办理须知》进行办理证明。
  (1)提供办理证明所需要的材料。
  (2)查询打印后,办理证明者需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3)核对无误后签字并缴费。
  四、申请材料
  (1)办理成绩证明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代办人须持本人和被代办人的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原则上代办人只允许代办一名考生的成绩证明。
  (2)申请办理成绩证明者应提供当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号。
  (3)成绩证明每人只限开具1份,如需多份请到公证部门公证。
  五、示范文本


   六、常见错误示例
  (1)办理证明时未带当年高考的考生号的。
  (2)代办人未带办理证明者的身份证件的。
  (3)办理者提出开具多份证明的。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辽价函[2001]49号文件规定,开具成绩证明收费标准为每人次收取80元。
  八、办理时间、时限
  办理时间:每周周一,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办理时限:当天即可办理完毕。
  九、办理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十、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24-86981059
  十一、监督途径
  可于次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凭防伪码查询成绩证明的真伪,特殊情况请电话核实。网址:http://www.lnzsks.com/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