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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188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3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名(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从事教师职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择业期内(2015、2016、2017年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a、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以教师资格证取得的任教学科为准),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b、盘锦市户籍(在2017年7月10日报名时间结束前户籍地为盘锦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即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以教师资格证取得的任教学科为准),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盘锦市户籍(在2017年7月10日报名时间结束前户籍地为盘锦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以教师资格证取得的任教学科为准),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7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实行网上报名,网址:盘锦教育信息网 
    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9:00——7月10日16:00
    准考证:由本人打印,打印时间7月13日-14日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5日
    专 业 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2.考试科目: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高中阶段本学科的理论知识。(①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考生专业课考试科目为高中阶段的物理知识。②报考“心理”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只考教育理论部分,不考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80分。)
    3.试题类型及分数:①教育理论全部为选择题,总分为80分;②专业课总分120分,总计200分。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公布笔试成绩:
    7月16日17时前在盘锦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6.分数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盘锦市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分数查询。
    查询时间:7月17日8:30—11:30
    7.公布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公布时间:7月17日12:00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7月17日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南门)风采楼303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本人需持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到以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1.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2017年认定通过而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到认定机关开具通过证明,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省考考生提供《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国考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提供本科专业为师范类的相关证明;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盘锦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资格审查后通知
    2.面试地点:待资格审查后通知
    3.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同一学科岗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总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
    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报考“心理”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也相应调整为80分,48分为及格分数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报考“心理” 岗位的考生单独排名,不与其它考生的分数冲突。)
    五、体检须知
    体检时间:待面试结束后通知
    体检地点:待面试结束后通知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录取方式
    报考相同学科岗位的考生在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同学段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岗位内的招聘学校,依此类推。
    联系电话:0427-2283586  ,  0427-8256958
    附件: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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