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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实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量化考核评分办法的提案》(第088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07 浏览次数:253

王旭飞委员:

您好!您的提案很重要。2016622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6127号),在全省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属于首次实施评聘工作。

一、对文件的说明

1.推荐的条件非常宽泛,约束的条件特别少。导致许许多多教师都可以申报,给基层的推荐工作带来难度。根据省里的文件,各市无法出台具体操作的标准,导致各区县推荐标准不一。

2.推荐的数量和结构省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市11个推荐名额,且每个区县都要保证推荐人选 ;还要保证各类别齐全,共设教学一线、教育管理、教育研究和综合类四个类别,各类别省里明确推荐人数;小学、初中、高中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推荐比例按1:4:5掌握,推荐的结构要求很多,给推荐工作带来太多的制约因素。

二、我市推荐评审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收到《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6127号)后,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名额分配方案和推荐办法。

1.各区县教育局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推荐方案,认真组织了推荐工作,按推荐名额报送市局。

2.市教育局在广泛听取兄弟市意见和建议后,结合盘锦实际,制定了盘锦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推荐量化标准。

3.盘锦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推荐会议过程。

1)选定评委。由局长亲自把关,推荐会议当天早晨临时通知并接到推荐会议现场,评委由盘锦职院、北方学校、市经校的正高级教师组成。

2)召开评聘推荐预备会议。刘鹏飞副局长宣布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讨论、审议、修改、确定《盘锦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推荐量化标准》。

3)分组试评。按推荐类别分四个评审组,组长负责组织试评,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对于出现有争议的问题,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组成的领导小组现场裁定。

4)量化打分。各评审组给每一位参评人员赋分,并认真做好记录。

5)召开评审会议。首先由各组组长汇报评审情况,然后评委会成员划票表决。

整个推荐评审过程都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三、推荐评审建议

由于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在我省属于首次,每个城市都没有现成的做法和经验,大家都在摸索着前进,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对于王旭飞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研究,并把建议向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推荐委员会推荐。使我们的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推荐工作越来越科学。

最后,再一次感谢王旭飞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

                                 盘锦市教育局

2017628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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